• 网站首页
  • 九州视点
  • 九州科技
  • 九州采风
  • 九州美食
  • 九州动态
  • 主持人
  • 国办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8 20:23阅读()

    原标题: 国办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晓全  中央编办副主任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戴柏华  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顾 炬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

    网站名称:九州之窗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九州之窗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邮箱:2126537367@qq.comQQ:2622293504 邮箱:26222935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