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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改革最新消息,两专家吵起来了

    发布时间: 2017-07-08 09:27阅读()

    今天有两条关于个税改革的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财税法专家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今年公布的问题不大,不过,最早也要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坏消息是:税务专家、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表示,整体个税综合和分类的改革方案出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小的方案也就是小的政策调整可能会出台。比如,税率的调整、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之类。

    很显然,这是一则矛盾的消息,但其中也有一些共同点:如方案会在今年审议,一些小的改革方案会出台。

    在2016年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其实,如果仔细扣这些字眼,还是可以得出今年个税改革总体方案不会出台的结论。

    “深入研究”、“研究推进”、“研究制定”“研究出台”,这些都是官方经常用的词汇,但是他们的意思明显是有差别的。

    目前,个税已沦为“工薪税”,个人所得税在低收入段税率激进,高收入段税率反而缓进。有学者建议,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且低收入段税率激进(3%→10%→20%)、高收入段税率缓进(20%→25%→30%……),调整为1%-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低收入段税率缓进,高收入段税率激进,如:1%、5%、10%、20%、35%,以较充分的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方面,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就强调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进一步提出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缴税。

    据测算,如果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一年可以为上海带来约100亿元的保费增量,向全国铺开后,每年贡献的保费增量将超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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