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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楼市限购再升级 需落户满一年或缴纳12个月社保

    发布时间: 2019-06-22 22: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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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6月20日西安房管发布最新文件,原文如下:

      市促房领发[2019]1号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经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议,现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三、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特此通知。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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