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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创板专利第一案最新进展:台达电子再次申请光峰科技所持专利无效

    发布时间: 2020-03-17 12:44阅读()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两份《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送达光峰科技(688007,股吧),光峰科技与台达电子这场历时半年有余的“科创板专利第一案”再起波澜。

      3月11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两份《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0041 号、4W110045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 2 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两案中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均为台达电子。除了案件编号以外,其余信息几乎都与该公司在去年9月9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一样,包括涉案专利号。

      就在一个月前,光峰科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两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3122号、第4327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光峰科技提出的有关台达电子所持有的 2 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均决定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显然,此次对光峰科技所持专利的无效宣告,是来自台达电子的“复仇”。据光峰科技公告,此次涉案两项专利——“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ZL200880107739.5)和“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号:200810065225.X)是该公司早期核心专利,应用于该公司激光荧光投影产品。2018 年该公司激光荧光投影产品销售额约 10.6 亿元,占 2018 年销售收入 76.49%。激光光源租赁服务业务收入约 3 亿元,占 2018 年销售收入 21.65%,两项合计占该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超过98%。

      攻防第一轮

      事情的起源是2019年7月29日,台达电子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3起专利侵权诉讼。称光峰科技侵犯其激光显示领域的3项发明专利权。3项专利分别为“光学系统”(专利号:ZL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1310625063.1)、“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ZL 201610387831.8)。

      彼时,光峰科技刚刚登陆科创板一周。从此,光峰科技与台达电子的专利“攻防战”正式打响。

      第一轮,由台达电子以专利侵权诉讼为由首先发起“进攻”。光峰科技的应对迅速而釜底抽薪。就在收到“战书”的7月29日,光峰科技针对被诉侵权的3件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并于30日被受理。

      2020年2月11日,光峰科技再发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2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3122号、第43279号)。决定书中宣告全部无效的两项专利,正是此前台达电子起诉光峰科技侵权的三项其中之二——“光学系统”(专利号:201310017478.0)。

      该份公告同时表示,另一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涉及的“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专利号:201610387831.8)因存在权利归属争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对该案件作出中止该案无效审查的通知。

      至此,这起“科创板专利第一案”的“攻防战”第一轮暂时告一段落。光峰科技获得阶段性胜利。

      攻防第二轮

      防守反击的同时,光峰科技主动出击的第二轮“攻防战”也开始了。2019年7月29日,光峰科技公告,就该公司与台达电子等公司之间的10项专利侵权纠纷,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10起诉讼。10起诉讼主要涉及光峰科技所持专利“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以及“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号:200810065225.X)。

      台达电子的应对与光峰科技前一轮的策略相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光峰科技所持有上述7739号专利以及5225号专利,2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这两起专利无效案结果如何,暂无进一步消息。不过就在3月11日,光峰科技再发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所涉专利同样是7739号和5225号,无效宣告请求人依然是台达电子。

      据光峰科技最新公告,自 2013 年起包括黄庆贤、魏群、日本卡西欧、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在内的请求人针对光峰科技7739专利和5225专利先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多达 20 起无效宣告请求(不含本次 2 起无效宣告请求),已有明确结果的 9起相关决定、裁定或判决均维持公司专利权有效,另有 7 起为请求人自行撤案,4 起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查部审查中。

      攻防第三轮

      在对光峰科技所持专利进行无效申请的同时,台达电子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光峰科技提起两项诉讼。除了重申前次对光峰科技的专利诉讼中所涉及的有关“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ZL 201610387831.8)的专利权外,再诉光峰科技侵犯其“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410249663.7)专利所拥有的专利权。

      关于9663号专利的侵权诉讼,光峰科技与此前一样,于2019年9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于3日后收到准予受理通知书。

      而针对7831号专利,双方的“拉锯战”要更加曲折。

      继双方首轮“攻防战”后,2019年9月9日,光峰科技发涉诉公告称,其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7日就台达电子所持有的美国专利US 9,024,241发明人相关争议事项提起诉讼,并已获法院受理。光峰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台达中国专利ZL201610387831.8 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与美国专利 US9,024,241 所记载的技术方案均来源于 US 61/537,687 记载的技术方案。暗示二者为同一专利。

      2019年11月8日,光峰科技公告显示,该公司就专利号为 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以下简称“7831 专利”)的专利权权属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截止目前,关于7831号专利的两起诉讼尚在审理当中,没有最新进展。

    (责任编辑:王彦娜 H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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