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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查回访|去年“爆雷”的房屋中介整治半年后有啥最新进展?

    发布时间: 2020-04-09 14:10阅读()

      去年10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联合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 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规经营、违规出租住房、违规分割出租、发布虚假租赁信息、违规提供“租金贷”、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 规行为。

      2019年11月4日,华商报刊发了《房屋中介频频“爆雷”调查》的报道,当时在西安已至少出现了南京乐伽西安分公司、左旗、马驰、百客居、木浮生等5家“爆雷”的公司。报道后,2019年11月26日,西安市多个区住建局进行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

      今年4月初,西安市住建局出台《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托管式”住房租赁交易中租金和押金实施专户监管。

      联合整治半年后,4月8日,华商报记者对此前投诉的受害租客、房东进行回访,他们大多仍未能追回损失,很多租客家里被迫停水停电,房东收不回房子还要承担每月的房贷。同时,住建部门称,推出资金监管平台也只能是亡羊补牢。

      百客居案例:高租低出 和朋友俩人租房都被骗

      2019年9月,黄先生通过陕西百客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朋友一起在汉城南路一小区里租了两套房。“百客居工作人员直接把我们约到现场看房,看完房子各方面都不错,而且房租只要1350元/月,我们现场就签了合同。”黄先生说,他和朋友当场各自交了12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共17550元。

      住了不到一个月,黄先生看到了百客居爆雷的新闻,这时百客居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工作人员也已经联系不上。“因为签合同时只见了中介,也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所以我等着房东联系我。”

      回访:和房东协商后租客都继续住了一段时间

      4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到黄先生。黄先生说,在爆雷之后不久,房东上门找他,“我1350元租的房子,百客居是1550元/月的价格从房东那租来的,房东收到了4个月的房租共6200元。后来我和房东协商,我住了8个月,各承担一部分损失。我朋友跟他房东协商后住了6个月。”

      赵先生是一名房东,4月8日记者回访时,赵先生说,他的租客是外地人,带着孩子来西安看病,“我就让他们先住着,咋可能撵出去。今年1月份,他们回老家了就搬走了。我的房子现在还空着,刚好遇到疫情期间,也没有找新租客。”

      “去年11月,莲湖经侦开始接受报案,法人赵某也接受了警方调查。清明节前夕,我们去莲湖经侦询问进展,民警说疫情期间调查基本搁置,目前仍在侦查中,还未立案。”4月8日,多位被骗的房东和租客说,因为警方正在调查,法院也不受理相关民事诉讼。

      进展:住建称警方已介入 警方建议现场咨询

      4月8日,莲湖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说,百客居跑路事件的进展需要咨询警方,“百客居没有乐伽的受害人多,而且公司注册地就在西安,情况能相对好一点,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关于西安拟设专户监管“托管式”租赁交易租金和押金一事,工作人员说,具体的情况目前还不清楚。

      4月8日,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说,负责百客居跑路事件的办案民警外出,具体可以前来咨询。

      乐伽案例:一次交了近三万元房租 入住俩月房东找来

      王女士去年5月初与南京乐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月租2300元,王女士一次性向乐伽交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29900元。入住两个月后,房东联系王女士要房租,“我这才知道乐伽出了问题,此时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联系不到。后来才知道乐伽以3300元/月从房东那拿房子,比我的租金高出了1000元。”

      而在去年11月1日,公安莲湖分局表示受理报案。去年11月26日,莲湖区住建局联合开展整顿治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并公布举报电话。

      回访:和房东重签租房协议 住了半年后搬离

      4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到王女士,王女士说,乐伽工作人员给房东当时支付了一季度的房租和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后续她和房东多次协商,“本来房东让我限期搬离,但后来发现大家都是这样的情况,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我们重新签了租房协议,我从去年5月住到去年11月搬离。”

      王女士说,当时是莲湖警方受理,“但到现在也都没什么进展,还在调查。”

      进展:警方称目前没有立案 等待南京调查结果

      4月8日,记者拨打莲湖区住建局此前公布的举报电话:029-87380221,工作人员表示,乐伽事件此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具体的进展要问警方,我们不清楚。因为乐伽总部在南京,所以取证相对麻烦,再加上乐伽被骗的人比较多,所以工作量比较大。之前警方和我们关于中介跑路的事也开过几次会,但都说还没有结束调查,这两三个月的进展不太清楚,得问警方。”

      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说,乐伽事件涉及全国,总部在南京,不只是西安出现问题,所以要先等南京的调查结果,“目前没有立案,因为南京那边还没有定性成犯罪,建议再等等。”

      左旗案例:一次交了3年7万多房租 不到一年房东催搬离

      郭先生是长安区人,因家里拆迁,2019年1月,他通过西安左旗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长安区找了一套房子,每月房租2050元。“当时签了3年的租期,房租一次性都交了,一共交了7万多元。”郭先生说,2019年10月左右,左旗公司出事后,他听房东说,左旗一直没有给房东打房租,房东要求他们一家尽快搬离,房东也去法院起诉了左旗公司。

      去9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就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关于左旗公司的回复称,公安高新分局已经对左旗公寓法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传唤审查。经查公司账目,累计收入1.5亿余元,实际支出1.55亿余元,收入来源为房客的租金、定金、押金,支出主要为给房东的租金、押金,房屋中介费,员工工资及公司运转日常支出。经初步调查,尚未发现该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和证据,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回访:租客住了一年半断电了 房东说每月还要还房贷

      4月8日,记者联系到郭先生,他说,他的租期本来是到2022年1月,房东起诉后,他们一家还一直在这里住着,准备等法院判决后再决定是否搬家。但3月26日下午,郭先生下班回家后发现家里突然停电了。“我以为是没电费了,交了电费后还是没电,供电部门说房东拿着房本去供电局销户了,现在我们家没有电表。”

      郭先生的大儿子今年12岁,上初一,要上网课,只能先去奶奶家暂住,郭先生说,他和老婆为了上班方便,每天晚上还是会回到没电的出租房。“我和房东沟通,但她还是要让我尽快搬走,前几天我也去长安法院起诉了左旗。”

      4月8日,记者联系到郭先生的房东,房东说,2018年下半年,她与左旗公司签了3年的租房合同,约定每季度转一次房租,但从2019年10月开始就未再收到房租。“我们现在没有房租,房子也收不回来,每月还要还2700元的房贷。现在我们不用这个房子,只能去把电先停了,然后把房子收回来。”

      房东说,去年10月她去长安区法院起诉了左旗公司,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当时说还在前期调查中,让她和租客协商或去法院起诉。

      进展:长安住建建议房东房客协商处理

      4月8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长安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说,据他了解,左旗案件公安部门正在处理中,住建部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左旗事件牵扯的范围比较广,公安部门还未通报案情,暂时还没有新的消息。该工作人员说,案件还没有处理结果,租客、房东都是受害者,问题确实不好解决,政府部门也呼吁协商处理。“我们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左旗、乐伽这俩家公司虽然涉案资金很大,但实际上主因可能都是经营不善,等于说这些资金都已经耗费,估计能追缴回来的资金也不多。”

      “出了左旗、乐伽事件后,西安市住建局特别重视,相应的措施也在制定当中。这些中介公司前期没有监管账户,现在也在协调,想做资金监管的事情,这个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现在还在推动中。”该工作人员说,推出资金监管平台也是弥补漏洞,与已经受害的租客、房东关系并不大,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大家互相理解、各退一步。

      4月8日上午,记者从长安区法院了解到,被告是左旗公司的共有8个案件,有一个正在处理中,但没有结果,剩下的7个案件,有3个原告撤诉,4个被驳回、没法立案,驳回是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只能先等刑事案件处理,目前左旗事件在法院是走不通的。

      随后,记者拨打了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电话,值班民警说,具体案情需咨询办案民警,并提供了办案民警办公电话,但该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荣庭案例:停水停电后 租客与房东愿意各自承担一半损失

      去年10月,李女士与陕西荣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约定每月房租1400元,李女士当时交了13个月的房租等费用共约1.8万元。去年12月,李女士接到房东电话,得知荣庭公司的资金出现了问题,并且房东只收到了4个月的房租,房东告知她,如果后期未按时收到房租,李女士需要搬离。

      回访:报警协商后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4月8日,记者联系到李女士,她说,从五六天前开始,房东就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逼”她搬离。

      “4月7日晚上,房东还让人来家里搬东西,我报警后,大明宫派出所的民警来现场调解,折腾了很久,我和房东最后才签了协议,大家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李女士说,她与房东协商后决定,李女士减少原合同一半的租期,房东少收一半的房租,新的租期至6月中旬,李女士无需再支付房租。

      进展:荣庭公司不涉嫌合同诈骗 公安部门不予立案

      4月8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经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说,荣庭公司已经跑路,案件已移交司法部门,具体案情需咨询公安经开分局经侦大队。

      随后,记者拨打了公安经开分局经侦大队电话,值班民警说,荣庭案件经过审计公司审计以及公安部门调查,不涉嫌合同诈骗,是民事纠纷,不予立案,如果市民需要,可以去公安经开分局领取不予立案告知书,去法院起诉。

      马驰案例:住了两个月 房东找过来说没交租金

      2019年6月,刘女士通过西安马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租房,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2000元,押一付六共支付14000元。“住了两个多月,房东称马驰公司并未支付房租,我才知道被骗了。”刘女士说,和许多人一起找到马驰公司,但已人去楼空。

      回访:私下协商 房东给出一个月宽限期

      4月8日,记者联系到刘女士,“去年事发后我和房东协商达成一致,房东给我宽限出一个月后我搬离。”刘女士说,后来马驰公司负责人也在群里说过他在积极筹措资金,“有部分人收到了退款,我没有联系上负责人,也没有收到退款,向公安经开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了,目前也没有立案,没啥进展。”

      进展:暂无结论

      4月8日下午,记者拨打经开住建局电话无人接听。

      4月8日,经开经侦民警说,马驰事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不了解。

      木浮生案例:下半年房租刚交 就被房东限期搬离

      2019年5月初,李女士通过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签订一年合同租公寓,月租2200元,她给木浮生支付了半年房租和押金15400元。同年10月8日,李女士支付了剩余半年共13200元的房租,刚交房租一周,房东联系李女士,称未收到房租,要求李女士搬离。

      回访:事发后就搬离了 联系原房东也不理睬

      4月8日,记者联系到李女士。李女士说,去年10月18日,木浮生公司发来短信,称由于公司更换系统,所有房租均延迟付款,房租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付款,但7个工作日后却发现公司人员彻底失联,“到现在都是失联状态,更别提赔付解决了。”李女士说,事发后她就重新找了房子搬了出来,但之前还有部分东西遗留在原来的租的房子里,“8日打算去搬,房东听是我的电话,说有事就挂断了,发消息也没回。”

      进展:警方还在进一步排查

      4月8日,公安经开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说,木浮生案件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还在调查中,审定报告已经出来了,从账面上来看资金没有侵占,目前还有点争议,还在进一步排查,出来最终结果后会通知报案人。

      西安市住建局:已经跑路的中介公司由公安调查 租赁平台已建成正在测试中

      4月8日下午,记者拨打了西安市住建局公布的关于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举报电话,以市民身份咨询最新进展。工作人员说,如果中介公司已经跑路,也找不到负责人,住建部门没有办法帮忙找人,相关职责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只能负责协调。

      关于西安市住建局近日出台的《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说,现在资金监管平台还在征求意见中,还未正式推出。“不管是乐伽还是左旗,出现问题后,我们深入分析发现,他们存在缺少资金监管这一环节,从而出现收了租客的钱没有转给房东,导致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所以我们才研究了相关政策,现在正在征求意见。”

      工作人员说,现在可能通过诉讼途径会更好解决已出现的租房纠纷问题。

      租客、房东之后怎样才能放心的进行房屋租赁?该工作人员说,住建部门之前在建设一个租赁平台,现在已经建成了,目前正在测试中,没问题了就会上线,可以在该平台上直接租房。工作人员建议,这段时间若市民想要租房,可以了解一些做的比较好的长租公寓,这些长租公寓几乎都是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比较放心,租金也都差不多。

      律师:如何才能刹住中介跑路的邪风?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元说,首先,对于房屋中介机构来说,应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监管,严格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包括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对于收取的住房租金,应当设立银行监管账户,防止中介机构随意支取,造成资金链断裂。同时,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公司,应当禁止其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尤其对于租赁中介机构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高进低出、租金贷等行为坚决取缔,从而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房屋租赁管理涉及的相关部门较多,例如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工商部门等,协调管理的难度较大,对房屋出租市场的管理时有一定的滞后性和衔接错位性。因此,各执法部门间应加强配合,实现齐抓共管,权责分明。

      最后,房东与租客应当加强法律意识。不仅租客要提高自身的素质,遵循法律规定,房东也要主动学习法律条文,具有法律意识,当房屋租赁中介的某种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之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华商报记者 佘欣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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