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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 2017-06-06 07:46阅读()

    甘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

    【范文精选】甘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范文大全】甘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专家解析】甘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优秀范文】甘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

    范文一:公立医院改革最新消息2015:甘肃取消以药补医

      甘肃2015年将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

      从甘肃省卫计委了解到,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和经验总结,甘肃省将按照国家要求在2015年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中受到较多关注的取消以药补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内容将在此次改革中落到实处。

      甘肃省取消以药补医、不再赚取药品利润后,公立医院收入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于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减少的合理收入,将主要通过药品合理差价补偿比例,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未来“以技养医”的运行状态在公立医院将日趋显现。

      据介绍,为配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甘肃将尽快出台具体的财政补偿办法。保证价格调整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的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新农合和基本医保对医院的合规医保资金要予以及时补偿,逐步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确保实施综合改革后医院的正常运转。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看病拿药花费减少

      柳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2014年4月,柳州市六县均被列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18家县级公立医院实现 “一取消两同步”(即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各试点医院运行平稳,2014年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分别较2013年同比增长43.5%、20.57%,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同比降低7.84%、1.36%。

      2012年9月,鹿寨县作为全区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个试点县之一率先探索;2013年2月起柳州市1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综合改革;2014年4月,柳州市6个县全部纳入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柳州市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经自治区编委会批复,新增编制2161名,编制数增加了71.89%。

      2014年3月1日起柳州市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参合患者就医基本能进行逐级转诊,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引导和分流参合人员就近就医,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县级公立医院积极探索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医疗行为管理。柳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心内外科、泌尿外科、眼科、骨伤科、精神病科等 111种疾病治疗的单病种付费,新农合有32个病种纳入新农合按病种定额限额付费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机制在规范医疗行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参保人员负担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便民惠民服务方面,有14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门诊预约挂号,所有县级医院实行优质护理服务。此外,鹿寨县还开展了床旁结账、先诊疗后付费、“医卡通”信息管理等便民措施;三江侗族自治县进一步优化门诊就诊流程,实行“无双休工作日”,延长门诊时间。

    范文二: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公车改革调查解析

    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公车改革调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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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的全国范围的公车改革,从此有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而今,公车改革大幕开启两个多月了,目前基层干部群众对车改关注什么,又有哪些担忧?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了解到,公车改革指导意见下发后,基层干部群众对车改的认同度、车改具体方案的知晓度都比较高。目前我国公车违纪势头已被明显遏制,但公车改革的“六个不得”的纪律在实践中能否做到令行禁止,仍然有待实践检验。

    一个数据看车改认同度:89%受访者认为在严控三公经费背景下,车改没理由再拖

    对于中央大力推进公车改革的举措,89%被访者认为“中央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车改没有理由再拖”。同时,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对公车福利通过发放普惠制车贴进行赎买、私家车和绿色出行观念的普及等因素被认为共同构成了推进公车改革的有利环境。

    图1 群众对公车改革得以平顺启动的看法

    公车使用观念悄然转变:78%被访者认为日常上下班不应使用公车

    我国公车改革的方向是社会化市场化,做到应改尽改。按照车改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在这一政策导向背后,是公车使用观念的变化。

    本次调查显示,目前干部群众对于公车使用的念已经悄然生变。中.公yangjiang.offcn.com “日常上下班”使用公务车,被访者最不认同,认为其“不属于社会化公务用车范围”的为78%。

    同时,调查结果体现了群众对于“多措并举,分类保障公务出行”的呼声。对“一线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上级交办的特殊任务”“点题、专题调研”,八成被访者认为通过社会化公务用车的方式对这些类型的公务出行予以保障。

    图2 从“社会化公务用车”范围的知晓情况看公车使用观念变化

    公车违纪案件占比明显下降,但民众忧车改“六个不得”所涉问题易发

    公车改革,改变的不仅仅是上下班的交通方式,更是公车使用背后的观念、作风。跟公车捆绑在一起的待遇,以及与之相因相伴的官本位思想,都决定了公车改革推进具有相当的难度。

    为了解公车改革推进中在基层可能出现的问题,本次调查向半月谈读者和半月谈网网友察问了公车改革“六个不得”所涉现实情况的切身感受。

    本次调查发现,目前这六种情况均有一定被访者认为业已存在,其中“党政机关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72%)、“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70%)、“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68%)、“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

    辆”(60%)、“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63%)等情况,被访者较为普遍认为并不陌生、已经存在。相对而言,“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情况略少,但仍有52%的被访者选择此项。

    图3 基层群众对车改“六个不得”所涉问题的感受

    事实上,公车违纪一直是我国各地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重灾区”。公车改革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公车违纪总量明显降低,但仍在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总量的相当比例。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根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信息进行统计显示,2014年8月份,全国每个工作日都有18.9起公车违纪案件被查处。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年9月19日发布了“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截至2014年8月31日)”。汇总信息显示,在全国查处的56332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中,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为10891件,处理人数114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2903人。除“其他”类型之外,涉及公车违纪所查处的案件数量、处理人数、处分人数均在诸多类型中位居第二,仅次于“违反工作纪律”,占比达19.3%。2014年8月,虽然涉公车违纪问题占比下降到了8.5%,中.公yangjiang.offcn.com但全国查处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仍有397件,处理人数483人,213人因此遭到党纪政纪处分,也就是说,8月份,全国每个工作日都有18.9起公车违纪案件被查处。

    七成百姓的车改期盼:在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同时,对经常跑外勤的基层公务员予以应有保障

    对于公车改革,多数群众最强烈的呼声是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74%),和“对常跑外勤的基层公务员给予充分保障”(71%)。

    图4 公车改革的民意期盼

    推进公车改革,中央的力度、决心之大显而易见。但是,由于改革会触及一部分人切身利益,必然会给一些人带来“不适感”,从而在某些方面有所“反弹”。对此,半月谈读者和半月谈网友在本次调查中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警惕车改后‘懒政’现象泛滥”(52%),“防止少部分领导拿的车补过高脱离群众”(51%)。

    此外,公车改革能贴近基层工作实际、便于更好地推进工作,也是部分被访者所表达的对车改的一份期盼。“允许不同类型单位结合实际制订方案”(28%)、“允许‘一把手’不拿车补保留相对集中用车”(24%)也得到一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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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文三: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公车改革调查解析

    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公车改革调查解析 时事政治: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的全国范围的公车改革,从此有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的全国范围的公车改革,从此有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而今,公车改革大幕开启两个多月了,目前基层干部群众对车改关注什么,又有哪些担忧?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了解到,公车改革指导意见下发后,基层 干部群众对车改的认同度、车改具体方案的知晓度都比较高。目前我国公车违纪势头已被明显遏制,但公车改革的“六个不得”的纪律在实践中能否做到令行禁止, 仍然有待实践检验。

    一个数据看车改认同度:89%受访者认为在严控三公经费背景下,车改没理由再拖

    对于中央大力推进公车改革的举措,89%被访者认为“中央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车改没有理由再拖”。同时,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对公车福利通过发放普惠制车贴进行赎买、私家车和绿色出行观念的普及等因素被认为共同构成了推进公车改革的有利环境。

    图1 群众对公车改革得以平顺启动的看法

    公车使用观念悄然转变:78%被访者认为日常上下班不应使用公车

    我国公车改革的方向是社会化市场化,做到应改尽改。按照车改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在这一政策导向背后,是公车使用观念的变化。

    本次调查显示,目前干部群众对于公车使用的念已经悄然生变。“日常上下班”使用公务车,被访者最不认同,认为其“不属于社会化公务用车范围”的为78%。 同时,调查结果体现了群众对于“多措并举,分类保障公务出行”的呼声。对“一线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上级交办的特殊任务”“点题、专题调研”,八成被访者认为通过社会化公务用车的方式对这些类型的公务出行予以保障。

    范文四:甘肃省最新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最新消息-【金柚网】

    【金柚网导读】甘肃省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甘肃省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甘肃省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是多少?甘肃省养老保险双轨制破冰。《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日前由省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公众千呼万唤的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终于迈出一步。步伐虽小,但值得期许,值得肯定。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做到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让公务员们吃下了“定心丸”。

    养老保险双轨制破冰

    没有意外,《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下称《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占据了10月13日出版的兰州各媒体头条,公众千呼万唤的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终于在地方层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经2015年9月7日省政府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9月30日正式发布。但施行时间却要回溯到2014年10月1日。

    事涉公务员及其在编事业单位职工的改革,遵循了以往低调的惯例,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亦不例外。

    《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一经正式公布,记者遂联系数名基层公务员想听听他们的看法,令记者颇感意外的是,数月之前,他们的工资条上已经出现了“养老保险扣除项”。

    关俊波是平凉市静宁县的一名公务员,大学毕业后由一名中学教师转入公务员系统,其仕途起步于团县委,用了10年时间成为了一名正科级公务员,在县级公务员序列中,进步算很快了。

    关俊波谈及职业生涯的这次转身时坦陈,“在县城,虽然教师也算是‘铁饭碗’,但是相较于公务员,教师职业的社会美誉度和或明或暗的福利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养老制度改革前,中国养老制度实行多轨制度,其中公务员处于最优越地位:工作时不缴纳分文养老金,退休后却能领到退休金和福利。

    中国机关干部与职工养老金双轨制,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不久的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即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一些城镇职工的养老被纳入劳动保险之中。1955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指出:“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该暂行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15年以后的工作人员,退休即可领到退休前工资80%的退休金,直到死亡;死亡后,还一次加发本人三个月的退休金给他的家属,作为丧葬补助费。

    这两个不同的规定,就是今天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双轨制的源头。

    改革开放后开始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机关干部由财政养老的制度则一直未变;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按时离休退休,让出岗位,对于机关干部的离休退休待遇又予以提高。1980年9月《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

    我省著名时事评论员梁发芾在其写于2013年的评论《公务员养老改革从“新”开始也是进步》中指出,“养老双轨制的出现、延续和强化,处处体现出强势的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者对自身利益的特殊眷顾和维护。”

    具体到公务员个体,在关俊波的印象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养老制度改革经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阻力重重。

    关俊波在公务员序列十年,对此了然于心。

    加薪“对冲”,公务员群体平静接受改革

    关俊波没有想到,转身十年之后,他赶上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迄今最大的一次变革。

    《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中规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意味着,关俊波每个月要从自己的工资里按照《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比例,拿出一部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关俊波对此似乎并不敏感,10月18日晚间,当记者和他通话时,关俊波还问他的妻子,“咱们现在养老保险一个月扣多少钱?”同为公务员的妻子对此回答也是“不太清楚,也许是四五百吧”。

    “像我这样在一个小县城的公务员,消费水平也不高,虽然现在开始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是对我们家庭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影响。”关俊波说,“况且在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公务员还普遍上调了一次工资。”

    在关俊波看来,这一次上调工资正好“对冲”了此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

    持此观点的公务员不仅是关俊波。民勤县的一名公务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这次公务员工资普涨后,再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整体上工资收入相比于以前是不降反增。”

    公务员们能够平静地接受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表面上看“加薪对冲”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除此之外,《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中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心里有了底。

    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关俊波从中读出了几个关键信息点:“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实现待遇合理衔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关俊波说,“《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的制定者已经把问题想得很周全了,我们基层的公务员支持养老保险的改革。”

    前述民勤县的公务员告诉记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他的同事们其实还是有点担心将来退休后的待遇会不会降低,刚开始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时,心里有一点落差,觉得公务员的优越性失去了。现在随着《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公布,他们的担忧也烟消云散了。

    公务员阶层数量庞大,人员众多,如果要求所有公务员直接拿出一定的工资参加社保,将来从社保中领取养老金,那么,可以预料这样的改革是不会成功的。

    最好的办法是,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提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像现在《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这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中人逐步过渡”,事实证明,推进的阻力小了许多。

    有人说:“这虽然是一个妥协,但是这妥协也是一种智慧的妥协。”

    梁发芾在评论中说,“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受到挑战的时候,公务员并轨到社会养老保险中,体现公务员与普通职工一道‘同甘共苦’,对于消弭社会积怨,提振人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公务员热”,会由此降温吗?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布之时,恰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开始。

    这会成为“公务员热”降温的一个因素吗?让我们来看下列事实。

    10月16日,报名第二天,截至当日17时左右,16家中央在甘单位已有过千人通过报名审核,有3家单位通过审核人数过百,甘肃省国税局报名人数最多,超过600人通过审核。

    今年“国考”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招录,计划招录2.7万余人。其中,16家中央在甘单位计划招录760人。

    据媒体报道,根据华图教育的最新统计,截至10月17日17时,本次国考的报考总人数达148847人,与前两日相比,报考第三日,报名已呈现出翻倍增长态势,吸引报考人数最多的前五大岗位有三个来自人

    社部,其余两个分别来自上海边检和内蒙古地震局,这些岗位的报名人数均超过400人。就竞争热度来看,目前,国考报名最热门岗位来自人社部的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该中心的“技能竞赛处(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仅招录1人,但是,截至17日17时就已经吸引888人报名。

    华图教育公考辅导专家李树鹏对媒体分析,从竞争激烈的十大岗位来看,大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及以下部门。

    鲁宁今年6月从甘肃农业大学毕业。回家待了一周时间,鲁宁匆匆返回兰州,在安宁租了房子,回到熟悉的校园,不同的是,这次他准备投入全部精力报考公务员。10月17日,记者得知,鲁宁也报名了此次“国考”。

    青年鲁宁,表现出了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持重,他说,即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了,相比企业退休人员,还增加了职业年金,所以说未来公务员福利下降之类的说法都是伪命题。除此之外,公务员这个职业的优势,诸如职业安全感,这是其他职业没法比的。从目前来看,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社会福利水平和其他行业相比还是有保障的。

    虽然投身公务员考试的人抱有和鲁宁相似的想法,但可以肯定,以破除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为契机,公务员曾经远超企业职工的养老福利,将逐渐进入历史,已成不争的事实。金柚网是新一代HR人力资源管理云平台,全国首家100%在线HR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专为中小企业HR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HR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企业通过金柚网可随时随地享受人才招聘、入职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培训提升、福利采购、圈群交流等一站式HR人力资源在线管理服务。

    范文五: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多个部委发放车补

      多个部委发放车补 打车加油费用自理

      2014年12月31日是中央机关单位公车改革的 “大限”:按照2014年7月17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昨日,记者采访了民政部、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近10个中央机关单位,多数单位车改方案已基本到位,个别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还在报批中。

      昨日,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其车改方案已基本完成,并已从去年12月起拿到了车补。

      卫计委宣传司一位副司长对记者表示,卫计委已经按要求完成公车改革。该副司长强调,卫计委前几年就已经取消了司局级及以下干部的公务配车,不少司局级干部早已经乘坐地铁上下班。至于车补的发放步骤、发放标准等,则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主任颜江瑛表示,早在2003年左右,也就是机构改革前,原国家药监局就已经被列入首批中央机关车改试点。2012年,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食药监总局就取消了副部级以下公务员的配车。

      环保部也是首批中央机关车改试点之一。环保部财务司相关官员表示,环保部的车改早已启动,“早就没什么车了”,目前,环保部只有副部级以上的现任官员、退休老部长以及送机要文件时才有专车,副部级以下官员大多数时间都需要开私家车,或者打车上班。

      一名政法系统的处级官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司法机构的公车改革方案正在报批中,因此该机构尚未进行实质性车改,需要等报批后才能具体执行。一国家部委下属的国家局的处级官员也表示,他所在的单位公车改革方案也在报批中,现在正在封存公车。

      如何发放车补?车补连同工资一并发放

      公车改革方案确定的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由于该方案未明确指出,正局副局、正处副处之间的车补标准是否还会按正副职“划杠”,因此备受关注。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对记者表示,在车补方面,正局级、副局级都是1300元,正处级与副处级都是800元,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中央机关单位的车补标准并未按正副职“划杠”。

      此外,杭州车改采用了车补打入市民卡的方式,不能提现。中央机关单位的车补,会不会也采用类似“不能提现”的设计?此前该问题也是关注焦点之一。

      受访的民政部、卫计委、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均表示,车补列入了“工资条”中,连同工资一并发放。一直关注车改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记者说,车补连同工资一并发放有利于车改顺利推进,“车补使用的自由度高一点更好”。

      公务出行如何解决?打车、加油费一律自理

      杭州、温州等此前试点车改的地方省市,车改后多成立了公车服务中心,满足公务出行需求。但受访的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均未提及“公车服务中心”这样的改革思路。车改后的普通公务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个人车辆。而且打车费、加油费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现在外出,不管是去调研还是去中南海开会,都没有专车了。”一国家部委局级官员对记者说,“我们的同事去企业调研都是自己打车去。”据其介绍,其所在的机关车改已基本完成,去年12月起已开始领取车补,因此公务外出的打车费或者加油费一律“自理”,都不能报销。

      上述说法得到国土资源部一工作人员的印证。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已按月领取车补,所以公务出行或打车或乘坐公交地铁,不论打车费还是加油费均不报销。

      车改后公车如何处理?民政部等部委公车已上交

      昨日,民政部一位处级干部说,民政部目前司局级及以下干部都没有公车,之前配备的专车都已上交至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国务院都是有明细的,没上交齐不可以发放车补。”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昨日表示,民政部的公务用车已于去年12月中旬上交,据她了解,上交的公车会由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拍卖。

      上交公车后才允许发放车补,其他国家部委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这一“硬性规定”。

      一国家部委的处级官员称,一般来说,需要所有公车都经过封存和拍卖等正常程序后,车补才会发放。他所在单位的公车改革方案还在报批中,因此还没有拿到车补。不过,现阶段单位已开始封存公车。

      按照公车改革方案的要求,所有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然后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车补够不够花?不同部门人员反应不一

      对于现行车补标准“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受访的国家部委工作人员评价不一。

      环保部是公车改革的最早一批试点部委之一。环保部某司级官员对记者说,此前由于车补标准较低,司局级每人每月仅600元。此番涨到1300元,该官员表示,现在会好一点。

      民政部上述处级官员对记者说,车改前没有车补,外出打车等费用不能报销,现在每个月有800元车补。

      但上述一国家部委处级官员认为,不同部门公务出行量、用车量不尽相同,车补标准不能一刀切。

      叶青认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未“一刀切”,“中央车改方案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协调部门、岗位之间的不平衡”。

    范文六:公车改革最新消息:福建公车改革小组成立

    公车改革最新消息:福建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众所周知,“公车改革”即将率先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起步实施,经过地方部门的试水,公车改革利大于弊,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节省了一定的经费开支。经过长时间的验证,公车改革也面对着诸多困难,特别是地方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补贴,是一个庞大的开支,面临着很多难题,但是不应急于求成,要做好顶层设计,防止公车改革“变味”。

      显然,“公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特别是在公车拍卖方面要确保公正、公开,应该有一定的文件规范,不能是一本糊涂账。应请拍卖公司等社会单位进行公开拍卖,防止某些单位将公车低价出让,损害国家的利益,甚至发生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要坚决杜绝此类现事件,严防新的腐败问题出现。

      近日获悉,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前正式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为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副组长为省发改委主任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小组成员则来自财政、人社、审计、福州市政府等多个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指导、协调、推动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拟定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审批核准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各部门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省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此外,还包括督导检查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当然,“公车改革”确实一定程度上削减了经费支出,更好的遏制资金浪费,防止公车消费支出离谱的现象,防止公车私用,减少单位司机人员的开支。虽然司局级每人每月可获1300元公务交通补贴,处级800元,科级500元。但是,这么多的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公车改革”的补贴标准是否合理,是大家最关心的。经常有业务往来与不经常有业务往来人员的区别,他们怎样补贴,补多少,该怎样补,补多了会出现新的矛盾,补少了某些工作上能不能出现不作为的情况,会不会出现一刀切现象呢?

      毋庸置疑,“公车改革”应从各方面预防好事办成坏事,防止某些人钻政府空子,钻制度的空子。要规范“公车改革”后单位公车的使用规定,从制度上限制某些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变相使用其手下的职能部门的公车或私车,防范变相使用其有业务往来单位的车辆,变相加重职能部门的负担。

    范文七: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公务员开领交通补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交卷铃响 公务员开领交通补

      根据安排,2014年年底之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可以说中央层面的车改交卷铃声已经响起。那么改革的情况如何?

      去年今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严厉之一在于《意见》和《方案》为公车改革设下了一个时间表,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记者先后联系到多个部委,工作人员均表示,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

      工作人员:改革对我们来讲就是统一调配的车没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了,所以就采取自己想办法解决交通的问题了。

      但“停车”还只是车改的第一步,公务出行合理补贴的发放,则是第二步。根据中办和国办今年7月印发的《意见》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014年最后一张工资条,车补终于现身了:

      记者:你们这个月已经拿到车补了吗?

      公务员:拿到了,这一次拿到了,800,现在好办了。原来用公车也不方便,现在就自己开车。

      知情人士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后期车辆处置还是个满工细活:

      知情人士:车补肯定能发放,车也都上交了,封存。但是车辆的处置它一下完不了,到时候得分期分批的。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以说是按期交卷,接下来进行的就是地方车改。在此前的预期当中,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那么新年伊始,这项工作的进行状态是怎样的,继续来看记者的报道:

      按照计划,地方车改的交卷铃将在今年年底响起,因此在2014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已经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12月19日,江苏省发《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

      “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往前推进。”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此车改的实质进展也较早体现在经费安排方面。目前各省对于2015年预算编制的工作已经展开,从预算账本来看,各省对于公车改革也已经早做安排。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著名的“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

      负责人:不知道,现在具体还没定,主要是政策没出来,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得具体拿方案,方案出来以后我们就会按照方案算帐,但是我们明年预算安排就是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这个费用已经拿下来了。

      而另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方法及人员安置等。

      负责人:15年的话还是一个过渡年,但是肯定要改革完,无非是说早跟晚的问题,所以我们一直说把这个公车还算是原来的车改数定额,先拿到预算里面,然后明年再按照政策办,再转换。

      眼瞅着地方车改的大幕次第拉开,一重重难点也浮出水面。

      难点一,改革过渡年,经费“减法”难做。

      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但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

      难点二:补贴“国标”低,多地需要降补。

      虽说公车改革是二十年筹划,一日成真,但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本轮车改就是要将各省各地的土办法归置一遍,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而以往各地车改步子较大,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策教研部副教授惠天:在试点过程当中的话明确高于国标,可能个别地区尝试的过程当中,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但是现在既然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了以后,我想要做好两个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可能就会有一些惩戒。

      中央机关公务员开领“车补” 司局级每月1300元

      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 元。

      中央公车封存车补现身

      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严厉之一在于为公车改革设下了一个时间表——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

      近日,记者先后联系到多个部委,其工作人员均表示,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受访工作人员说:“改革对我们来讲就是统一调配的车没了,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所以就自己想办法解决交通问题。”

      根据上述《意见》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014年最后一张工资条,“车补”终于现身了。受访的公务员透露:“上个月发放的工资条显示,已经拿到了‘车补’,是800元。现在就自己开车上下班。”

      知情人士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车补”肯定能发放,但后期车辆处置一下完不了,还得分期分批进行。

      地方有省份砍掉公车经费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谓“按期交卷”,接下来要进行的是地方车改。按照预期,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为此,去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便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

      12月19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江苏省相关部分负责人透露:“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目前,各省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展开。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该负责人说:“现在具体政策还没出来,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得具体拿方案,但在今年预算安排中,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这一块的费用已经拿下来了。”

      而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及人员安置等。

    范文八:2015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2015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交通部:出租改革将有突破 鼓励多样化约车服务

    记者1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在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将取得突破。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收费公路、出租车等问题,意见都有提及。

    《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的形成;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 “黑名单”制度;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

    对于收费公路问题,意见提出“大胆破冰,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多元化的出行需求,按照使用者付费、债务风险可控等原则,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机制。

    意见明确,要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新机制,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对于普遍关心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意见表示,要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和员工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畅通有序的行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

    此外,意见还就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方向。 出租车改革:该跟与民争利的运营证说再见了

    去年开始,多地发生的出租车停运、政策打压“专车服务”等反映出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困境,亟待深化改革。各地和有关部门需清醒地认识到:出租车行业垄断之源是政府有偿发放营运证,与民争利,过分插手甚至包办微观市场。

    自1988年深圳市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即营运证)有偿使用制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效仿了这一办法。1993年制定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明确在全国推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1998年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为地方政府政策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然而,有关部门随后发现有偿营运证的政策弊大于利。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81号文,要求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

    如此一来,地方政府部门傻眼了。再想卖证来增加市场容量,政策不允许;若不卖证直接投放出租车,对现有的花了几十万元持有营运证的出租车似乎又是“不公”。于是,有的城市找到了变通的方法,委托国有企业经营。例如,合肥市即委托江淮汽车集团成立了和瑞出租公司。然而投放的出租车数量极为有限,杯水车薪,供需矛盾依旧难解。

    需要看到,营运证是出租车市场发展之初孕育起来的一个“怪胎”,除了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外,就难见其他好处了。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保障相关服务质量之名,限制营运证的发放,令合法上路的出租车数量多年来“原地踏步”,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城市几家大的出租车公司垄断市场的现状,出租车市场供需矛盾日益严重,加剧了百姓“出行难”,导致司机服务差。

    与此同时,价格居高不下的营运证,成了政府可支配的稀缺资源,为权力寻租制造了土壤,更为“黑车”等非法营运提供了空间。更为人诟病的是,地方政府部门出让营运证,实际上是找到了堂而皇之与民争利的“法规借口”。很显然,几十万元的营运证必然增加运营方负担,最终将转嫁到市民或乘客的身上。

    目前,无论是出租公司自主经营,还是挂靠经营,营运证都是靠“烧钱”得来的。先是公司从政府手中花大价钱拍来营运证,公司聘请或转租给一般司机经营。司机缴纳的“份子钱”,其实就是无力一下子付清动辄几十万元的营运证费用而向公司按月支付的本息。即便是国企经营的出租公司,其司机也一样要交“份子钱”。因此,出租车公司从此成了空手套白狼的“寡头”,而驾驶员则成了跑街卖命的“骆驼祥子”。

    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出租车市场,市场化的步伐却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没有真正建立起自由、公平的市场化体系,可以说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营运证。地方政府部门在出卖营运证的当初,只看到了“眼前利”,却忽视了政府“包办”的隐患,造成如今骑虎难下的局面。

    市场的开放是不可阻挡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潮是不能倒退的。地方政府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才是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正道。当前,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面临诸多复杂问题,地方政府部门要积极探索多元的公共交通新业态,降低准入门槛、放松数量限制,一切让渡给市场,学会“放手”。

    同时,改革更要牵好“牛鼻子”,这个牛鼻子就是营运证。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其他困难就迎刃而解了。政府可通过回购营运证、政府补贴等方式,让新老出租车回归同一起跑线,形成良性竞争。

    在大力倡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今天,各级政府部门都在“做减法”,戒掉与民争利,摈除不必要的事前审批。出租车行业作为垄断业态的“老大难”,该跟运营证说再见了。

    范文九:甘肃省公车改革方案

      甘肃:今年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并转发全省实施。

      《意见》提出,我省将修订颁布新的甘肃省定价目录,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实现存量天然气和增量天然气价格并轨,在今年年底前,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在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都应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此外,我省还将研究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

      建立职工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

      《意见》提出,今年我省将制定深化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制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并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建立企业职工收入能增能减的工资分配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

      鼓励非公经济参与省属企业改制重组

      《意见》提出,我省将按照中央部署,制定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省属企业改制重组,制定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同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消费维权制度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提高医事服务费

      《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提高医事服务费。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增加贫困地区高招招生专项名额

      《意见》提出,制定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高招招生专项名额。探索建立普通高校学分转换认定机制。制定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意见》明确,按照国家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制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意见》提出,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营改增改革,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落实修订后的增值税、消费税暂行条例。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建立居住证制度

      《意见》提出,今年将按照国家部署,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制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配套政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落实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标准。

    范文十:广东车改最新消息:粤公车改革方案已通过

    原标题:粤公车改革方案获批:正厅级每月补1690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正厅级每月补贴1690元,科员以下每月补贴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日前,广东省纪检监察学会主办的刊物《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广东公车改革的主要方案。

    省属厅(局)正职可集中用车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层面的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根据中央精神,当年12月,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

    根据最终《方案》,广东车改坚持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坚持全省整体节支率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的原则,确保平稳衔接,按照先省本级后市县镇的原则分级分类推进。今年年底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改革范围包括省直、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管理规范;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政策。

    原公车司机以内部消化为主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比照中央规定,广东车改补贴标准确定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对于现有公车处置方式,《方案》明确,对于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处置收入扣税后上缴国库;对于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登记造册后由本单位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施行有偿使用,或实行市场化运行。对于原公务车司机,《方案》提出“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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