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指出,慧球科技信息披露已明显异常:
——在实际控制人状态方面,市场对顾国平是否不再控制公司、鲜言是否已实际控制公司已有广泛质疑和关注,但公司提交本所审核的公告,始终未能就这一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信息予以有效核实和披露。
——在信息披露来源方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文亮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负有法定责任;在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不具备任职资格、不能正常履职的情况下,本应以全体股东利益为重,更加主动勤勉地担负起信息披露管理职责。但事实上,其一直没有就信息披露与上证所保持正常的联系,也一直拒不执行本所对其进行监管谈话等要求,其作为董事长应有的独立性和适格性也受到了投资者的质疑。
——在日常信息披露方面,在上证所已有规则解释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一直拒绝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在暂停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情况下,上证所对公司提交的购买房产公告提出审核意见后,公司不仅不按要求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事关投资者权益之事项,其公告还在股吧全文泄露;近日,又出现两次公司公告在未按上证所审核意见修改前,于股吧全文泄露的情况。
基于上述种种情况,上证所认为,慧球科技给股东知情权和投资者审慎参与公司股票交易的权利,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风险,已经达到相关规则明确的风险警示制度适用情形。因此,认定慧球科技股票出现了应当予以ST处理的情形。
慧球科技成立于1993年,原是一家高新技术生物制药企业,总部设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之前主要从事时遭及销售医药产品和保健产品。
2015年,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经营范围也变更为通信技术、信息科技、计算机、电子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等。
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慧球科技于2001年8月7日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