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个政策是配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规划,其中有几项政策与公务员招录相关,我们为大家一一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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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
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合理设置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等可进行专项或单列计划招录招聘。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
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定工资政策。加快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优化基层和扶贫一线教育、科技、医疗、农技等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行差异化评价。
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
创新基层人才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完善新时代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增加基层单位、一线岗位、技能人才评先选优比例。
研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表彰规格和层级的具体标准和类型。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且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国务院颁发的此项政策明确表示了降低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尤其对村(社区)干部和四项基层人员单列招录计划。此外,还明确了基层人员的未来发展机会以及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激励力度。这对于2020年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而言,无疑是年末的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