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三个督办组赴各地现场督办环境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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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11月12日至15日,省中央环保督察配合保障组成立三个督办组分赴宝鸡、渭南、铜川和杨凌示范区现场督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宝 鸡
12号至14号,省第二现场督办组来到宝鸡市,核查督办生活垃圾填埋场、钢铁铸造厂、养殖场等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岐山县益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附近6个镇的垃圾都在此倾倒,填埋场与村子距离太近,无审批手续,填埋场产生污水污染当地地下水,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扰民”等问题部分属实。该垃圾填埋场至今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垃圾填埋场距离最近的村子实际约150米,不符合规定。

立即对该填埋场封场停用,不再做为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责成县住建局、环保局、益店镇围绕“工作纪律、群众利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对涉事9名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11月15号,省第一现场督办组来到渭南华阴市现场督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华阴市罗敷镇横上村在裸露垃圾清理行动中存在敷衍填埋、整治不力等问题。经现场核实查证,横上村裸露垃圾已清运完毕,但未深挖村上原先填埋的生活垃圾,存在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督办组现场责令华阴市罗敷镇政府立即整改,彻底清理,不留死角,绝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再次破坏。


下一步对原垃圾倾倒点进行复耕,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派专人进行管理,及时清运两村垃圾,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铜 川




11月1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5批环境信访问题26件,其中来电21件,来信5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7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327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截至11月17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660件,其中来电563件,来信97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59件,涉水问题194件,涉噪声问题50件,涉生态问题44件,涉固废问题3件,其它问题110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2018年11月3日-12月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9-68899187,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83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来源:陕视新闻
陕西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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