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发布“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7月21日,有14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以下为公告全文:
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
自5月20日《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1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6〕515号)印发以来,截至7月21日,有14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
另:谈判结果公布前,已有8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