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财经网()1月3日讯
日前,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
12月29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12月29日,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做了安排部署。
改革六大特点
一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新组建和调整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等一批市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市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二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组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
三是坚决做到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基本对应。
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做到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省保持基本对应。
四是注重彰显青岛特色。
把机构改革与市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实施“两区”建设、经略海洋、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五是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
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在改职责上出硬招,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六是着力强化统筹兼顾、协调联动。
深化人大政协机关和群团组织改革,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对应中央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调整设置党政机构和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要求,严格与上级对标对表,在市级党政主要机构设置方面,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对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调整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与中央、省对应调整设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严格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在主要机构设置方面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同时,与省级改革相衔接,结合实际,优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职责,调整组建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机要保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调整市委老干部局、市政府研究室、市信访局管理体制等,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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