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油港燃:暂停买卖之季度最新消息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9:50:27 中财网
原标题:中油港燃:暂停买卖之季度最新消息–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OIL GANGRAN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中油港燃能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已委任臨時清盤人)
(作重組用途)
股份代號:8132
暫停買賣之季度最新消息
本公告由中油港燃能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制定之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
17.10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刊發。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二零一九年
五月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六
月十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
日、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二零
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
關(其中包括)(i)寶新證券有限公司針對本公司向高等法院展開清盤呈請(「香港呈
請」);(ii)延遲(a)刊發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及本
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之第一季度業績;及(b)寄發本集團截至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iii)暫停買賣本公司股份、復牌指引及新
增復牌指引;(iv)本公司向開曼群島大法院提交清盤呈請(「開曼呈請」);(v)本公司
之間接附屬公司三輝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三輝」)與廣州華項科技有限公司
(「廣州華項」)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戰略合作協議(「戰略合作協
議」),內容有關發展及保障電子市場推廣及銷售代理的戰略合作(「戰略合作」);
及(vi)本公司與Hong Lin Investments LP(「潛在投資者」)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二十三日的無法律約束力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內容有關認購本公司
新股及新債券。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
義。
復牌指引狀況之最新消息
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消息,本公司現時正與其專業顧問
密切合作,努力達成復牌指引及新增復牌指引所載條件。有關本公司復牌指引狀況
之最新消息詳情載列如下:
香港呈請及開曼呈請狀況之最新消息
誠如該等公告所載,董事會已接獲大法院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的蓋章法院
命令,其中命令大法院向高等法院發出請求書,尋求協助本公司進行臨時清盤。具
體而言,大法院已請求高等法院下達請求書所載以下命令:
(a) 就重組目的而任命共同臨時清盤人獲得高等法院認可;
(b) 共同臨時清盤人擁有並可行使根據大法院所頒發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的法院命令所賦予的權力,以及在香港法例所允許最大範圍內於香港行使開曼
群島法律的權力;及
(c) 將香港呈請延後,以給予本公司時間重組其債務。
建議重組之最新消息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潛在投資者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諒解備
忘錄,內容有關認購本公司新股份及認購新債券。根據諒解備忘錄,潛在投資者將
於本公司投資總額40,000,000港元,其中30,000,000港元將以認購認購股份的方式
支付,而餘下10,000,000港元將以認購債券的方式支付。
認購股份及債券應付之認購價以及將予發行之認購股份數目及債券金額須待本公司
與潛在投資者進一步磋商而定。
鑒於本公司訂立諒解備忘錄,潛在投資者已以現金支付不可退回按金金額5百萬港
元予本公司。
倘本公司與潛在投資者訂立認購協議,不可退回按金將用作償付第一份認購協議所
述潛在投資者認購認購股份應付之部分代價。
倘本公司與潛在投資者於獨家期間內並無訂立第一份認購協議或第二份認購協議,
本公司將有權全數沒收不可退回按金。
潛在投資者與本公司將彼此真誠磋商,確保盡快及無論如何於獨家期間內訂立認購
協議。
董事認為,可能認購事項(倘落實進行)將成為本集團取得臨時融資支持本集團日常
營運的良機,並將促進建議重組。
執行復牌計劃之進度
誠如該等公告所述,共同臨時清盤人獲委任並授權,以制定及建議重組本公司債務
的方式,旨在令本公司能夠持續營運,以期與本公司的債權人達成折衷或安排,包
括但不限於根據公司法第86條藉由安排計劃達成折衷或安排。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潛在投資者就認購本公司新股份及新債券
訂立無法律約束力諒解備忘錄。截至本公告日期,潛在投資者及其顧問及代理人目
前正就本集團的資產、債務、業務營運及其他方面作出審查。本公司預期與潛在投
資者將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或雙方可能書面協定的較後日期)簽訂認
購協議。
根據諒解備忘錄,本公司將按以下方式應用認購股份及債券的總認購價:(i)清償與
本集團清盤及重組有關的專家費用;(ii)償還本集團的未償還債務;及(iii)餘額作為
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其後,本公司將可委聘外部核數師,以進行本集團截至二
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核數,使本集團能夠(i)刊發GEM上市規則規定之
所有未公佈之財務業績並回應任何審計方面之保留意見;及(ii)向市場公告所有重
要資訊,以供股東及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狀況。
本公司將於適時提供達成復牌指引及新增復牌指引所載條件、更改核數師、香港呈
請、開曼呈請及建議重組狀況之最新消息。
本集團業務營運之最新消息
本集團主要從事以下業務:(i)生產及銷售家用電器之電源線及插座以及手機及醫療
控制裝置的電源及數據線;(ii)買賣智能手機;(iii)開發數碼應用程式,包括手提電
子遊戲機、移動遊戲應用程式及電子營銷解決方案;(iv)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
及其他相關清潔能源業務;(v)成品油零售業務;及(vi)甲基叔丁基醚(「甲基叔丁基
醚」)貿易。
業務回顧
根據董事會目前可得之最新資料,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八個月
(「財務期間」)成品油及甲基叔丁基醚買賣之銷售額較二零一八年同期短暫大幅下
跌,原因為市場競爭激烈及欠缺資金支援其業務營運。另一方面,本集團於財務期
間家用電器電源線及插座,手機及醫療控制裝置電源及數據線之銷售額較二零一八
年同期相對輕微下跌,原因為市場競爭及中美之間徵稅之影響。
戰略合作協議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本公司之間接附屬公司三輝與廣州華項就戰略合作訂
立戰略合作協議,據此,三輝將授權廣州華項而廣州華項將接納授權擔任三輝的獨
家代理,於廣州華項擁有的線上平台「520生活圈」(「520生活圈」)及中國所有省市內
由廣州華項指定的其他電子市場網站推廣及銷售其產品及服務。
董事會相信,戰略合作將(其中包括)讓本集團進入中國的在線市場,加強其市場競
爭力並提高回報。
繼續暫停買賣
由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起,股份已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以待達成復牌指
引及新增復牌指引所載之條件。本公司正與專家顧問緊密合作,著手進行儘快恢復
本公司股份買賣之工作。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中油港燃能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臨時清盤人)
(作重組用途)
主席
鄒東海
香港,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鄒東海先生、戎長軍先生、張文榮先生、鄭健鵬博士、袁北勝先生及許
細霞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秦時會先生及賀文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
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的資料在所有
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本公告所載任何
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起於GEM網站「最新公司公告」一頁內至少保留七天以
及刊載於本公司網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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