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北京建设:有关认购人行使有关於中国物流集团之权益之认沽期权之最新消息
时间:2020年01月08日 20:56:08 中财网
原标题:北京建设:有关认购人行使有关於中国物流集团之权益之认沽期权之最新消息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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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25)
有關認購人行使有關於中國物流集團之
權益之認沽期權之最新消息
兹提述北京建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及二零一四年七月
十四日的公佈,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的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視
作出售於中國物流集團之35%權益,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的公佈,內容
有關認購人行使認沽期權(「該公佈」)。除非另有界定,否則本公佈所用之專有詞彙與該通函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佈所披露者,本公司購買認購人於中國物流持有之所有(而非部分)股份(「股份」)之
完成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或股東協議訂約各方協定之任何較早日期)「認沽期權完成
(
日期」)。
1
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本公司、中國物流及認購人訂立了一
份補充契據(「補充契據」),以修訂股東協議之若干條款。具體而言,補充契據訂約各方同意
(其中包括)將認沽期權完成日期延遲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且本公司須於補充契據日
期後七個營業日內,向認購人支付金額為人民幣
14,000,000元之初期預付款項,作為購買股
份而提早支付部分應付認購人之代價(「代價」)。倘本公司並無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完
成購買股分,認購人有權向本公司發送書面通知,宣佈違約事件已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
日或之後發生,且本公司應在該通知日期起計九十日內根據股東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完成收購
有關股份。
承董事會命
北京建設(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鄭靜富
香港,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錢旭先生、趙建鎖先生、蕭健偉先生、董麒麟先生、李長鋒
先生、鄭靜富先生、遇魯寧先生及吳健南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葛根祥先生、朱武祥
先生、陳進思先生、宋立水先生及謝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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