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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称宝鸡市凤凰山泉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岩露天然山泉水被检出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20-02-21 17:10阅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1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据通告,宝鸡市金台区欣淼商贸行销售的标称宝鸡市凤凰山泉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岩露天然山泉水,2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宝鸡市凤凰山泉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岩露天然山泉水被检出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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